在古代茶马司,是负责向皇宫购买茶叶和进贡,管理茶马交换交易的机构。宋有度推行茶马司,与西北少数民族以马换川茶。明初设周涛(今甘肃临潭)、周琴(今甘肃天水)、贺州(今甘肃临夏)等州,清代在陕西、甘肃设立茶马司,设大使、副助理等职官,职官与前代相同。清初,茶马司被任命为陕西、甘肃两省的御史,史称茶马御史。
以茶代马是中国统治阶段的一项长期政策。即在西南(四川、云南)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的边境附近的交通要道设立关卡,制定“马法”,让茶马部互换马匹。也就是边区的少数民族用马匹换取生活用品。据史料记载,北宋熙宁年间(1068-1077),北宋使者王绍在甘肃临洮与人作战,需要大量战马。朝廷立即在四川征集,并在四川四路设立“提行茶马部”,负责收购和马匹交换,在陕西、甘肃、四川开展工作。边境少数民族只允许与政府(茶马司)交易马匹,不允许私自出售。严禁商贩在边境地区出售,甚至严禁种子、苗木带入边境。凡犯贩私者,一律处死,或放逐三千里,“茶马司”的官员也要因失察而受罚。这项立法如此严厉,目的是控制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,并通过大陆加强他们的统治。这就是“依法治边”的由来。但客观上,茶马司也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交流和发展。宋朝以后,除了元朝蒙古不需要马之外,就不实行“马贸”了。明清两代在四川设置专门的“茶马司”。清康熙四年(1665年)在滇西设立北胜府马市,直到康熙四十四年(1705年)才取消茶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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